ICS13.100
CCSC50
45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45/T2591—2020
殡仪机构传染病防控规范
Specificationforpreventionandcontrolofinfectiousdiseasesat
funeralserviceinstitutions
2022-09-27发布 2022-10-30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5/T2591—2020
I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玉林市民政局、玉林市殡仪馆。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戴海平、庞飞、谭伯模、赵奎、陈全、吴禄清、万军、庞浩彤、陈园园、卢婷、
苏志、曾庆波、曾卫鹏、康玉婷。
DB45/T2591—2020
1殡仪机构传染病防控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殡仪机构处置传染病遗体的总体要求、预防、控制和保障。
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殡仪机构在甲类传染病及按照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的其他传染病流行期间的公共卫生防控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19053殡仪场所致病菌安全限值
GB19193疫源地消毒总则
MZ/T103殡仪场所消毒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体征sign
传染病表现出来易于识别的征象。
4总体要求
殡仪机构应落实处置传染病遗体的防控主体责任。
殡仪机构应制定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
殡仪机构接到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全程不应打开密封,应立即火化。
殡仪机构应根据属地传染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5预防
员工管理
5.1.1及时向员工发布传染病防控安排和可能影响生产活动的信息。
5.1.2及时开展有关传染病预防、控制及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处置操作规程等相关业务知识培
训。
5.1.3成立传染病遗体处置业务工作组,开展针对性的实操演练。
5.1.4殡仪机构应建立员工定期体检制度和职工健康档案。
5.1.5殡仪机构出现传染病病例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全面落实传染病防控管理
工作。
DB45/T2591—2020
2
外来人员管理
5.2.1及时通过有效方式向外来人员发布传染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
5.2.2宣传并引导外来人员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5.2.3引导外来人员遵守殡仪机构现场的传染病管理要求。
5.2.4对进入殡仪机构的人员进行监测、检查并填写人员健康监测表,内容参见附录A,有不符合传
染病防控要求者不应进入。
5.2.5发现体征符合疑似传染病病例的人员,按要求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民政部门上报,并配
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调查、采集样本、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
设施设备管理
5.3.1殡仪机构应按照“平战结合”原则,设置传染病遗体暂存区、火化区(火化炉)、员工消毒和
隔离区、殡仪车辆消毒与停放区、行政办公区、后勤保障区、消毒物资储备间、废弃物暂存区,实行分
区域、分道管理。
5.3.2设置的传染病专用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和危险提示,各区人员不应交叉流动。
5.3.3遗体暂存区应密闭并设立警戒线、风险告知牌等标识。
5.3.4遗体火化区应设置专炉,配备专职人员用于火化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
5.3.5遗体接运工作完成后,应在殡仪车辆消毒区对殡仪车进行清洗、消毒,清洗消毒后的殡仪车应
停放在固定地点,排列整齐。
5.3.6消毒物资储备间宜配备适宜的消毒设备、药剂、和工具,确定专人对其进行管理,并在醒目的
地方张贴消毒方法及示范图片。
5.3.7废弃物暂存区、盛装容器应密闭管理,定期清洁消毒并做好五害防治工作,垃圾分类收集并按
时清运,更换的防护用品以及与逝者相关的废弃物应按医疗废弃物的相关要求处理。
消毒要求
5.4.1殡仪机构根据传染病的类型按照活动区域和对象选择不同的消毒方式,消毒方式和要求可参照
GB19193、MZ/T103和新冠肺炎疫情疫源地消毒技术指南。
5.4.2场所应加强通风换气,通风不畅的房间,可在室内安装紫外线灯或空气消毒器进行消毒,消毒
后空气致病菌应符合GB19053的相关要求。
5.4.3消毒时应对消毒的状态进行标识,消毒后应填写消毒记录表,内容参见附录B。
6控制
接运准备
6.1.1接到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处置任务时,应落实传染病遗体处置业务工作组成员。传染病
遗体处置业务工作组成员穿戴防护用品应符合二级防护的要求。
6.1.2及时联络医疗机构做好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处置前的相关手续工作。
遗体交接
6.2.1到达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接运现场,殡仪机构工作人员应同医疗机构人员进行遗体交接:
a)确认《传染病遗体卫生防疫处理清单》(见附录C)和医学死亡证明已开具;
b)核对《传染病遗体交接单》(见附录D)中“遗体状况”一栏是否注明“已进行卫生防疫处理”
字样和“医疗机构负责人签字”一栏是否注明“立即火化”意见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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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2到达传染病管控区遗体接运现场,同丧事承办人进行遗体交接:
a)询问丧事承办人及逝者接触传染病患者(含疑似)情况,排查近期病史;
b)确认医学死亡证明已开具,未开具医学死亡证明的,应告知开具死亡证明的路径;
c)依据医学死亡证明,确认死亡原因;
d)按照殡仪机构相关规范、标准检查、确认遗体;
e)发现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通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后按6.1.1执行,殡仪机构工作人
员就地等候。
6.2.3搬运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前,殡仪机构工作人员将经过卫生防疫处理、包装后的遗体,
装入一次性卫生棺密封。
6.2.4告知丧事承办人传染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火化手续需要的材料、流程等。
6.2.5殡仪车辆按指定路线行驶,路线按人流少、路况好、路程短的原则选择。
6.2.6殡仪车辆进入遗体专用通道后应对车辆表面进行消毒。
遗体火化
6.3.1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由接运人员将遗体放置在专门的火化炉进尸车上,减少接触环节。
火化人员填写《传染病遗体火化登记表》(见附录E)。
6.3.2不能及时火化的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存放在密闭的遗体暂存区。
6.3.3遗体应充分燃烧,保证骨灰燃烧干净,不留杂质,骨灰冷却后应无烟、无味,符合GB19053
的要求。
6.3.4火化后将骨灰放进密封袋,最后装进骨灰容器后进行密封并标识。
6.3.5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火化后的骨灰容器经消毒后,通知丧事承办人前来办理相关手续或
祭拜、领取骨灰。
祭扫防控
6.4.1殡仪机构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和应急预案应制定安葬祭扫防控措施,做好安全祭扫工作。提供
现场安葬祭扫服务应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降低安葬祭扫人流密度,减少安葬祭扫现场人员聚
集,应落实祭扫场所清洁消毒、祭扫人员体温检测、口罩佩戴、员工健康监测等防护防控措施。
6.4.2宜创新祭扫服务模式,提供网络祭扫、代客祭扫、云祭扫等便民、智能服务。
档案管理
殡仪机构应建立传染病遗体处置档案,对逝者遗体处理情况及时登记后存入业务档案,并妥善保管
遗体处置的相关资料档案,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7保障
组织保障
7.1.1应成立传染病防控工作组,其职能应包括:制定防疫管理制度、保障防疫物资的供应、启动、
落实防控预案、督促落实防控各项决策等。
7.1.2殡仪机构应建立并执行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传染病遗体处置操作规程、培训
制度、馆区人员管理制度、信息交流制度、防护物资管理制度、废弃物管理制度、传染病个人卫生防护
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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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防护物资保障
7.2.1应编制物资配备清单,明确物资使用的对象、配备的数量、使用频率。
7.2.2应配备体温计、口罩、手套、鞋套、帽子、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液、自动感应式或脚踏式水
龙头等基本设备和防护用品。
7.2.3应做好传染病防护物资申领登记、盘点、统计工作,建立物资使用档案。
7.2.4物资使用前应进行核实查验,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物品不应使用。
7.2.5应定期检查、维护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按照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书使用,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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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AA
附录A
(资料性)
人员健康监测参考表
A.1人员健康监测参考下表:
表A.1人员健康监测参考表
监测日期:
序号 姓名 体征 监测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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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BB
附录B
(资料性)
消毒记录参考表
B.1消毒记录参考下表:
表B.1消毒记录参考表
消毒日期 消毒对象 消毒方式 消毒剂名称作用浓度或轻度 作用时间
有效成分含量: 有效日期:
执行消毒人员: 填表日期:
DB45-T 2591-2022 殡仪机构传染病防控规范 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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