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建设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2年建设 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192号)的要求,由中国中 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会同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组 织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等单位,在《中医医院建 设标准》建标106一2008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中医医院是中医药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建成融预防 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好地推动健康 中国建设,结合新时代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需求,针对中医医院在 新冠肺炎疫情中暴露出的短板和弱项,充分考虑疫情防控常态化 形势,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收集了31个省、自治 区、直辖市约1200所不同规模中医医院的现状资料,进一步对近 三年新建改建和扩建规模较大的中医医院开展书面调查和现场 调研,认真总结《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06一2008,实施情况和 多年来中医医院建设的经验教训,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了意见, 按照以人为本、体现中医药特色、平战结合、防治结合的原则,进行 厂本建设标准的修订工作。 本建设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选址与规划布局、建筑面积指标、建筑与建筑设备、医疗设备、相关 指标。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进一步强调规划引领的重要性,切实 加强总体规划设计,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基础设施,适当提高中医 医院建筑面积指标,突出中医药特色业务用房建设需求,满足预防 保健、疾病治疗、康复、教学、科研的全面发展,提高公共卫生防控 能力,优化医院整体空间环境,促进信息化发展,不断提高群众就 医获得感,做到规模适宜、装备适度、安全环保、经济适用,推进新 1。 时代中医医院建设。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建设标准的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 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国家中 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邮政 编码:100027),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主编单位: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 参编单位: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项目管理中心 北京工业大学/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卫生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中医科学院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主要起草人:黄锡‧许海涛>梁建岚‧刘群峰 贾忠武 陈丽娜李天伟 尚利娟 郑格琳 杨永生 徐涛雷敏杨友群 俞东青 成玲 徐兴良陈菲王珊 朱滨 勾振远 黄晓家 陈兴忠 孔小涛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3 第三章 选址与规划布局 4) 第四章 建筑面积指标 6) 第五章 建筑与建筑设备 9) 第六章 医疗设备 (12) 第七章 相关指标 (13) 附录中医医院基本用房及单项用房构成表 (14) 本建设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 (16) 浏览专 住房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 康中的独特作用,推动建设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 中医药服务体系,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强中医医院的规范 化建设,提高中医医院工程项目决策与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合理 确定建设规模,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合理确定 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审批、核准中医医院项目 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是核准项目申请报告和全过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中医医院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 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的新建、改建和扩建 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 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工作方针,应与 项目所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正确处理现状与发展、 需求与可能的关系。 第五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按照“适用、经济、 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在满足中医药传承创新的同时,突出中医 药特色,弘扬中医药文化,建筑风格既体现中医药传统文化文融入 现代元素,充分考虑使用人群的生理特点及心理需求,提供舒适安 静的空间环境,做到规模适宜、融合环境、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流 程科学、环保节能、运行经济、健康智慧。 第六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应符合当地城镇总体规划的要求,应符 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区域卫生规划、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及其他相 关专项规划的要求,应充分考虑公共卫生应急需求,从项目全生命 周期的运行和投资效益出发,切实做好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 第七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应在医院事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统一规 划,并留有改造和发展余地,根据具体情况一次或分期实施。 第八条中医医院的建设除应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浏览专用 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并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九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卫 生健康规划、区域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服务 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疾病谱和发病率中医药服务需求状况 进行综合平衡后确定。每千人口中医床位数宜按0.55床~0.85 床测算。 第十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按病床数量应分为6个级别:100 床以下、100床~299床、300床一499床、500床~799床、800床~ 999床、1000床~1500床 匹配,新建中医医院可按照相同类型和规模的中医医院前三年日 门(急)诊量平均数确定。 第十二条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由场地、房屋建筑、建筑设备和医疗 设备组成。 场地包括建筑占地、道路、绿地、室外活动场地和停车场等。 、房屋建筑主要包括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药 剂科、中药制剂室、中医特色治疗用房、保障系统、业务管理、院内 生活用房和科研教学用房等(见附录)。 三、建筑设备包括电梯、物流设备、暖通空调设备、给排水设 备、电气设备、通信设备、智能化设备、动力设备、燃气设备、医用气 体设备等。 四、医疗设备包括一般医疗设备、大型医用设备和中医药专用 设备。 第十三条中医医院配套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坚持专业化协作和社 会化服务的原则,尽量利用社会协作条件统筹解决。 .3. 第三章选址与规划布局 第十四条中医医院的选址应满足医院功能与医疗环境的特殊要 求,建设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地形规整,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较好,应远离地震断 裂带。 二、市政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宜面临两条城市道路,宜充 分利用城市公共交通设施。、 三、环境安静,应符合环保评估的要求,应远离污染源。 四、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区、高压线路及其设 施,宜远离噪声源、震动源和电磁场等区域。 第十五条中医医院的规划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应满足中医就诊流程需要。 二、院内应有专门的急诊通道,洁污、医患、人车等流线组织清 晰合理,避免交叉感染,并应规划应急救治流线和转换措施,应设 立预检分诊点,并根据需要设置独立的感染性疾病科。 三、应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合理组织院区建筑空间,满足使用 功能和安全卫生要求。 四、新建院区应预留应急救治场地和未来发展场地。 五、医疗业务用房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采光,营造舒适的医 疗和工作环境,建筑间距应达到相关标准。 六、应配套建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 七、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收集暂存用房宜远离门 (急)诊、医技、住院等用房,并宜布置在院区主导风下风向。 第十六条新建中医医院的药品库、中药制剂室、煎药室等用房的 周围环境应整洁、无污染,应充分考虑药品运输通道和气味对周边 环境的影响。 第十七条新建500床以上的中医医院出人口不应少于两处,污 物出口应单独设置。 第十八条中医医院的床均用地指标参照现行《综合医院建设标 准》建标110执行。新建中医医院应有较完整的绿化布置方案,应 设置室外康复活动场地,宜设置中药材展示园地,绿地率不宜低于 35%。新建中医医院建筑密度不宜超过35%,容积率不宜超过2; 改建、扩建项目容积率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当地规划部门所规定的 指标为准。 浏览专用 第四章 建筑面积指标 第十九条中医医院的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药剂 科、保障系统、业务管理和院内生活用房等从项用房的床均建筑面 积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中医医院建筑面积指标(m²/床) 100 100~ 3001 500~ 800~ 1000~ 床位(床) 以下 299 499Y 799 999 1500 建筑面积 100 105X 108 110 108 105 注:1500床以上的中医医院,参照床位规模1000床1500床的建筑面积标准 执行。 第二十条 中医医院各组成部分用房在八项用房建筑面积中所占 的比例宜符合 表 2 的规定。 表2 中医医院各类用房的比例(%) 床位 八项用房占床均建筑面积指标的比例 急诊部 2~4 门诊部 15~20 住院部 38~42 医技科室 15~19 药剂科 5~7 保障系统 8~10 业务管理 3~4 院内生活 3~5 注:1 各类用房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可根据地区和医院的实际需要调整。 2 药剂科未含中药制剂室。 .6:
建标106-2021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建标 106-2021 新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9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9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2-12-07 08:43:31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