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7.140.10 X 55 DB34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4/T 1506—2011 涌溪火青 Yongxihuoqing Tea 文稿版次选择 2011 - 10 - 25 发布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1 - 11 - 25 实施 发 布 DB34/T 1506—201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宣城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宣城市农技推广中心、泾县农技推广中心、泾县其华涌溪火青茶叶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方明、胡正明、肖翠珍、王云、曹明洪、章志扬、金永辉、董永泓、石其华、 石祥龙。 I DB34/T 1506—2011 涌溪火青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涌溪火青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级与实物标准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 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涌溪火青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4 茶 水分测定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06 茶 总灰分测定 GB/T 8310 茶 粗纤维测定 GB/T 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T 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GB/T 18795 茶叶标准样品制备技术条件 NY/T 288 绿色食品 茶叶 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NY/T 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NY/T 394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NY/T 787 茶叶感官审评通用方法 NY/T 5019 无公害食品 茶叶加工技术规程 SB/T 10035 茶叶销售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涌溪火青 Yongxihuoqing tea 1 DB34/T 1506—2011 在泾县榔桥镇特定的自然生态环境条件下,选用涌溪柳叶种等地方良种茶树和从中选育繁殖的无性 系良种茶树的芽叶,经特有的加工工艺制作而成,具有“腰圆紧、色泽绿润”品质特征的绿茶。 4 分级与实物标准样 4.1 分级 涌溪火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4.2 实物标准样 涌溪火青每级设一个实物标准样。标准样每三年更换一次。实物标准样的制备应符合 GB/T 18795 的规定。 5 要求 5.1 自然环境 产地自然环境应符合 NY/T 391 的规定。 5.2 茶树种植技术 按照 NY/T 393、NY/T 394 的规定执行。 5.3 鲜叶 5.3.1 质量要求 采用涌溪柳叶种等地方群体良种茶树和从中选育的无性系良种茶树的新梢为原料。要求无紫芽叶、 对夹叶,鲜叶无劣变或异味,无非茶类夹杂物。 5.3.2 采摘 5.3.2.1 开采期 一般在 3 月下旬开采。 5.3.2.2 采摘标准 每批采下芽叶要求大小、嫩度、匀度、净度基本一致,无破损,各级采摘芽叶标准应符合表 1 规 定。 表1 涌溪火青茶各级采摘芽叶标准 级别 2 采摘标准 特级 一芽二叶初展﹥80%,一芽二叶﹤20% 一级 一芽二叶初展﹥50%、一芽二叶﹤50% 二级 一芽二叶为主 三级 一芽二叶﹥50%、一芽三叶初展﹤50% DB34/T 1506—2011 5.3.2.3 采摘方法 按上述标准采用提手采,保持芽叶完整,无损伤。 5.3.3 装运 5.3.3.1 5.3.3.2 5.3.3.3 5.4 使用清洁卫生、通气良好的竹制用品盛装鲜叶原料。 鲜叶应及时运送,轻放免压,避免日晒、雨淋,防止闷热、机械损伤和有害物污染。 运回后要薄摊于清洁、阴凉、通风处,不直接与地面接触。 茶叶加工 5.4.1 基本要求 加工条件应符合 NY/T 5019 的规定。 5.4.2 加工工艺 涌溪火青加工工艺流程为:鲜叶--杀青--揉捻--抖头坯--复揉--炒二坯--摊放--掰老锅--分筛。 5.5 成品茶 5.5.1 5.5.1.1 感官品质 通用要求 具有涌溪火青应有的品质特征,无劣变,无异味,无非茶类夹杂物,无添加剂。 5.5.1.2 感官指标 涌溪火青各级的感官品质指标应符合实物样和表 2 的规定。 表2 项 目 等 级 外 涌溪火青各级感官指标 形 形状 色泽 内 匀净度 香气 汤色 叶底 清花香 嫩绿 鲜醇爽 嫩绿肥厚 高爽持久 鲜亮 回甘耐冲泡 匀整成朵 清香 浅绿 鲜厚耐泡 嫩黄绿肥厚成 高爽持久 明亮 回味甘爽 朵 黄绿 纯正鲜 嫩黄绿 较明 浓耐泡 肥壮尚匀 黄绿 纯正较浓 黄绿 特 级 腰圆紧结重实 绿润隐毫 匀整 一 级 腰圆紧结重实 绿润隐毫 匀整 二 级 较圆紧结重实 绿润 较匀整、 栗香 三 级 较圆较紧 墨绿 尚匀整、 有香气 5.5.2 滋味 质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3 DB34/T 1506—2011 表3 项 涌溪火青理化指标 目 指 标 水分/% ≤ 6.0 粉末/% ≤ 0.5 总灰分/% ≤ 6.5 水浸出物/% ≥ 37.0 5.5.3 污染物限量指标 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表4 项 涌溪火青污染物限量指标 目 指 铅(以Pb计)/(mg/kg) ≤ 2.0 稀土/(mg/kg) ≤ 2.0 5.5.4 农药最大残留量指标 应符合 NY/T 288 规定。 5.5.5 净含量 应符合 JJF 1070 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取样 按 GB/T 8302 规定的方法执行。 6.2 感官指标 按 GB/T 14487、NY/T 787 规定的方法执行和表述。 6.3 理化指标 6.3.1 水分 按 GB/T 8304 规定的方法测定。 6.3.2 粉末 按 GB/T 8311 规定的方法测定。 6.3.3 总灰分 按 GB/T 8306 规定的方法测定。 6.3.4 水浸出物 按 GB/T 8305 规定的方法测定。 4 标 DB34/T 1506—2011 6.4 污染物限量指标 按 GB 2762 规定的检验方法测定。 6.5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指标 按 GB 2763 规定的检验方法测定。 6.6 净含量 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批次 产品应以批为单位,同批产品的品质规格和包装单位重量应相同。 7.2 出厂检验 7.2.1 7.2.2 7.3 出厂检验内容为感官指标、水、粉末、净含量、允许短缺量和包装标签。 每批产品应按本标准要求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签发产品质量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型式检验 7.3.1 型式检验为全项目检验。 7.3.2 型式检验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 a) 首次批量生产前; b) 原料、工艺、机具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 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4 判定规则 7.4.1 凡劣变、有污染、有异味或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残留量指标有一项不合格的产品,均判为不合格 产品。 7.4.2 除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残留量指标外,理化指标有一项不合格或感官指标不符合规定级别的,应 在原批产品中加倍抽取样本复检,复检中理化指标不合格的,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感官指标不合格 的须作相应的降级处理。 7.4.3 对检验结果有争议的,应对留存样进行复检,或在同批产品中重新按 GB/T 8302 的规定加倍抽 样,重新抽样应由争议双方会同进行,对有争议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标签 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和标签应符合 GB/T 191 和 GB 7718 的规定。 8.2 8.2.1 包装 包装容器应干燥、清洁、无异味、无毒,不影响茶叶品质。 5 DB34/T 1506—2011 8.2.2 8.2.3 8.3 接触茶叶的包装材料应符合 SB/T 10035 的规定。 包装应牢固、防潮、能保护茶叶品质、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防潮、防雨、防曝晒;装卸时轻装轻卸,防撞 击,防重压,严禁与有毒、有异气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8.4 贮存 8.4.1 应贮存于清洁、干燥、阴凉、无异味的专用仓库中,严禁与有毒、有异气味、易污染的物品混合 贮藏。 8.4.2 贮存仓库不得使用化学合成的杀虫剂、灭鼠剂及防霉剂。 8.4.3 在本标准规定的运输、贮存条件下,保质期不得低于 12 个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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