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网
ICS 03.080.30 CCS A 16 DB 63 青 海 省 地 方 标 准 DB 63 / T 2268 — 202 4 育婴员服务要求 2024 - 4 - 8 发布 2024 - 6 - 15 实施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63/ T 2268 — 2024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 2020 《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 :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 的规定起 草 。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由青海省商务厅提出并归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 : 青海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 青海省商务厅 、 青 海省妇女联合会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 马桂娟 、 张秀文 、 李萍 、 娄欣 、 周晓庆 、 侯延芳 、 闫达强 。 本文件由青海省商务厅监督实施 。 DB63/ T 2268 — 2024 1 育婴员服务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育婴员服务的术语和定义 、 等级划分 、 基本要求 、 服务内容 、 服务要求 、 档案管理 、 服务质量的追踪及投诉处理 。 本文件适用于家政服务机构育婴员服务的管理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1 育婴员 为 0 ~ 3 岁婴幼儿提供生活照料 、 保健护理 、 早期教育和智力开发等服务的人员 。 4 等级划分 共设 3 个等级 , 分别为 : 初级 ( 五级 )、 中级 ( 四级 )、 高级 ( 三级 )。 本文件对各等级的技能要 求和相关知识要求依次递进 , 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 5 基本要求 5.1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 口齿清楚 , 会讲普通话 。 经过培训 , 考核合格 , 掌握育婴服务基础知识 , 具 备育婴服务技能 。 应在行业主管部门的 “ 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 ” 录入并实现人证合一 。 5.2 持有健康证 , 无精神病史和各类传染病 。 掌握婴幼儿护理基础知识 , 具有婴幼儿护理经验 。 5.3 具备基本服务礼仪和行为规范 。 仪容仪表端庄 、 大方 , 服饰整洁 , 不准许佩戴耳环 、 戒指等饰物 。 5.4 应填写相应的育婴员资料登记表 , 具体参考附录 A 。 6 服务内容 6.1 生活照料 包含喂养 、 进餐与食品制作 、 排泄与睡眠 、 盥洗 、 出行照护 、 环境创设与清洁消毒等 。

.pdf文档 DB63-T 2268-2024 育婴员服务要求 青海省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24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24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63-T 2268-2024 育婴员服务要求 青海省 第 1 页 DB63-T 2268-2024 育婴员服务要求 青海省 第 2 页 DB63-T 2268-2024 育婴员服务要求 青海省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4-05-04 13:53:12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