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38.240.60 R 85 DB 12 天 津 市 地 方 标 准 DB 12/T 676.3—2016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 第 3 部分:非现金收费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expressway surveillance system Part 3:Non-Cash charge 2016 - 12 - 01 发布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 01 - 01 实施 发 布 DB12/T 676.3—2016 前 言 DB12/T 676-2016《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分为3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现金收费; ——第3部分:非现金收费。 本部分为DB12/T 676-2016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 司、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友良、赵俊艳、杨西福、薛文、马洪福、李洪芳、周海川、王欣、翟泽、岳 向武、苏勇、刘鸿伟、黄世琼、金烁、李卓、左权、钟磊、陈凌飞、陈炳勋、丛学勇、陈悦、张烁、张 佳、孙世涵、沙乃栋、董斌、王宝茁、石雅庚、张若愚、陈鑫瑞、张亮、李玉玺、梁力干、郭玉静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1 DB12/T 676.3—2016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 第 3 部分:非现金收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中非现金收费部分的系统功能及性能、关键信息编码及数据定 义、数据传输、数据安全和客户服务预发行管理系统。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高速公路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中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的建设及管理,适 用对象为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相关的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2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 GB/T 20135-2006 智能运输系统电子收费系统框架模型 GB/T 20851 电子收费专用短程通信 JT/R 0025.11-2010 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 DB12/T 676.1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 第1部分:总则 DB12/T 676.2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 第2部分:现金收费 原交通部2007年第35号公告 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 交通运输部2011年第13号公告 收费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要求 ISO/IEC 7816 识别卡-带触点的集成电路卡(Identification Cards-Integrated Circuit(s )with Contacts) ISO/IEC 14443 识别卡-非接触卡规范(Identification cards-Contactless integrated circuit cards) 3 术语和定义 DB12/T 676.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路侧单元 road side unit 又称为电子标签读写器、路侧读写天线、ETC天线、路侧设备。安装在收费车道门架上或收费岛立 柱上的用于同过往车辆上的车载设备进行通信的天线及相应的控制设备。 3.2 车载单元 on board unit 2 DB12/T 676.3—2016 又称为电子标签、车载设备。安装在车辆内部(风挡玻璃或仪表台上)并且支持利用专用短程通信 与路侧设备进行信息交换的设备。 3.3 状态名单 status list 由ETC的发行方产生的针对OBU、用户卡的拒收名单,在系统运行过程中,车道对名单上的OBU或用 户卡应拒绝交易,名单的产生及撤销均由发行方完成,主要包括挂失、无卡注销、透支、禁用、恢复正 常(由异常状态转为正常状态的名单)。 4 缩略语 DB12/T 676.1界定的以及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CRC:循环冗余校验(Cyclic Redundancy Check) DES:数据加密标准(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 DSRC:专用短程通信(Dedicated Short Range Communication) ESAM:嵌入式安全存取模块(Embedded Secure Access Module) MAC:信息鉴别码(Message Authentication Code) MTBF: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ean Time Between Failures) OBU:车载单元(On Board Unit) PSAM:消费安全存取模块(Purchase Secure Access Module) RSU:路侧单元(Road Side Unit) SAM:安全存取模块(Secure Access Module) TPMC:每分钟事务处理能力(Transactions per minute) TAC:交易认证码(Transaction Authorization Cryporgram) 5 系统功能及性能 5.1 联网中心系统功能及性能要求 5.1.1 应完成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数据的存储,保证收费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可靠性、真实性、 安全性和抗抵赖性,并储存于数据库系统。 5.1.2 应实现全市收费路网系统参数查询、增加、删除、修改、下发等管理并建立对应的系统参数操 作日志。 5.1.3 应完成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的通行费的清分与结算。 5.1.4 应对电子标签、电子标签密钥、电子标签状态名单、ETC 储值/记账卡、ETC 储值/记账卡密 钥、状态名单、客户服务及安全认证进行管理。 5.1.5 应建立与结算银行、上下级系统的通信连接。 5.1.6 应实现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运行参数、网络运行状况的实时监控与监测。 5.1.7 可对 ETC 用户提供客户服务,包括查询、网上购电子标签、ETC 储值/记账卡等;可实现对外信 息发布。 5.1.8 主服务器性能:TPMC 值不少于 20 万,数据存储系统的容量不少于 5TB,主服务器应采用双机热 备份工作方式,宜采用容错方式。 5.2 路段中心系统功能及性能要求 3 DB12/T 676.3—2016 5.2.1 应完成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安全性、真实性、可靠性和抗抵赖性处理 与确认,并储存于数据库系统。 5.2.2 应可以接收下辖各收费站上传的收费站车道原始收费数据、统计数据等,应可以从联网中心下 载系统基本运行参数。 5.2.3 应具备浏览、打印现有收费路网、路段的联网收费系统运行参数。 5.2.4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宜在路段中心设置电子收费客服网点。 5.2.5 应实现向联网中心系统提供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网络运行状况的实时监控与监测数据。 5.2.6 数据传输性能:在网络正常的情况下,路段中心实时(一般为 5 分钟)收集所辖收费站产生的 收费数据。 5.2.7 参数下发性能:在网络正常的情况下,路段中心下发参数至收费站平均等待时间至多为 60 秒。 5.2.8 收费监控性能:在网络正常的情况下,路段中心对收费站车道进行监控时,车道操作信息实时 (至多为 10 秒)上传至路段中心。 5.2.9 数据库备份性能:在正常情况下,应支持在线数据备份与离线数据备份,时间至多为 60 分 钟。 5.3 收费站系统功能及性能要求 5.3.1 应建立与路段中心、收费车道的通信连接,传输本收费站系统所需的数据;数据处理确保数据 的完整性、一致性、可靠性、真实性、不可抵赖性和安全性。 5.3.2 应根据车道上传的数据进行处理,生成所需的各种报表。 5.3.3 应对所辖收费车道各种工作状况进行监视,以确认收费数据记录准确性和真实性。 5.3.4 应实现向联网中心系统提供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网络运行状况的实时监控与监测数据。 5.3.5 可在所辖收费站点设置电子收费客户服务网点。 5.3.6 数据传输性能:在网络正常的情况下,收费站实时(至多为 0.5 秒)收集所辖车道产生的收费 数据。 5.3.7 运营参数下发性能:在网络正常的情况下,收费站下发系统参数至车道平均等待时间至多为 60 秒。 5.3.8 收费监控性能:在网络正常的情况下,车道操作信息实时(至多为 1 秒)上传至收费站。 5.3.9 数据库备份性能:在正常情况下,应支持在线数据备份与离线数据备份。 5.4 收费车道系统功能及性能要求 5.4.1 收费车道系统功能 5.4.1.1 应按车道收费操作流程正确对车道外围设备进行控制,来完成收费等正常收费功能,将收费数 据存入本地数据库的同时实时上传至上级(收费站)系统。收费车道操作流程见附录A。 5.4.1.2 应接收收费站下传的系统运行参数。 5.4.1.3 当网络出现故障时,应具备独立作业功能。 5.4.1.4 应能够实现对车道各种特殊事件的处理,并向上级(收费站)上传实时的报警信息。 5.4.1.5 应支持ETC储值/记账卡刷卡付费功能。 5.4.1.6 应具有降级使用功能。 5.4.1.7 应具备车牌识别与抓拍功能。 5.4.1.8 宜具有设备状态自检功能。 4 DB12/T 676.3—2016 5.4.1.9 应实现向联网中心系统提供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运行参数、网络运行状况的实时监控与监 测数据。 5.4.2 收费车道系统性能要求 5.4.2.1 每条 ETC 车道通行能力:不小于 550 辆/h。 5.4.2.2 交易可靠性:合法 ETC 车辆在其车载设备工作正常的状态下,通行 ETC 车道时电子收费交易不 大于 3‰的错误。 5.4.2.3 ETC 车道信息保存:至少保存 40 天的电子收费交易记录。 5.4.2.4 MTBF:大于等于 10000h。 5.4.3 ETC 车道布局模式 ETC 车道布局宜采用自动栏杆岛内布局模式,示意图见图 1,也可采用自动栏杆岛前布局模式,示 意图见附录 B。 自动栏杆岛内布局模式基本要求如下: ——自动栏杆设置在收费岛的后端,处于常闭状态; ——ETC 天线通信区域设置在收费岛的前端; ——ETC 车道路面上依次布设触发线圈、存在线圈、车辆抓拍线圈和落杆线圈; ——能处理 ETC 车道形成的队列情况; ——拦截在 ETC 车道内交易失败的车辆,需人工处理。 RSU天线 车道摄像机 雾灯 交易区域 触发 线圈 车牌识别 费显 高速栏杆 存在 线圈 抓拍 线圈 落杆 线圈 图1 自动栏杆岛内布局模式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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