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00.10 ICS A 80 DB37 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7/T 3140—2018 山东省民政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规范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relief supplies reserve base of Shandong civil administration 2018 - 02 - 13 发布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 - 03 - 13 实施 发 布 DB37/T 3140—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减灾中心、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庆红、王焕岳、齐世东、赵莹、赵红、李世海、张永沛、党良金、马欣欣。 I DB37/T 3140—2018 山东省民政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的相关要求,包括作业管理及运维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民政系统救灾物资储备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 24439-2009 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A 1131-2014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SB/T 10846-2012 物流仓库货架储位编码 3 术语和定义 3.1 救灾物资 relief supplies 各级民政部门使用财政资金采购的专项用于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和安排受灾群众生活的物资;上级民 政部门调拨本级民政部门储备的物资;转为救灾储备的社会捐赠救灾物资;装备类物资等。 3.2 救灾物资储备库 relief supplies reserve base 各级民政部门用于存储救灾物资的仓库。 4 基本要求 4.1 物资储备 储备库应确保物资存储安全、出入库管理规范和发运快捷等。 4.2 功能分区 储备库应至少包括物资出入库整理区、物资存储区、装卸搬运设备存放区。 1 DB37/T 3140—2018 4.3 组织机构 储备库应明确组织机构设置和制定各岗位工作人员职责,组织机构应至少包括以下岗位:机构负责 人、分管负责人、储备库主管、储备库管理员、装卸技工、安保人员。人员数量根据实际需求合理配置。 4.4 制度建设 储备库应建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章制度,并将规章制度相关工作内容上墙明示: a) 作业管理制度,包括物资入库管理制度、物资在库管理制度、物资出库管理制度、物资盘点管 理制度等; b) 运维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库容库貌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安全保卫管理制 度、消防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 4.5 信息应用 4.5.1 应建立全省统一的救灾物资信息管理平台,分级动态管理救灾物资储备情况。 4.5.2 宜按 SB/T 10846-2012 的规定,将存储区域、货架、货架相应货位进行统一编码。 4.5.3 宜利用条码技术、电子数据交换技术、无限射频识别技术等技术手段,建立储备库库存管理系 统(WMS)。 4.5.4 信息处理应贯穿物资储备管理的全过程,信息处理应完整、准确、及时、安全。 4.5.5 应对救灾物资信息管理平台和库存管理系统(WMS)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平台和系统高效 运行。 4.6 财务管理 应分别设立仓储物资保管帐和财务帐,对出入库物资进行核算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账卡相符。 4.7 统计管理 应于每年7月10日、1月10日前向本级民政、财政部门报告年中和年终本级救灾物资的储存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入库、出库、结存的物资种类、数量和时间等。 5 作业管理 5.1 入库管理 5.1.1 入库准备 接到主管部门接收救灾物资的通知后,根据入库物资品种、规格、数量、特性等制订相应的接收检 验方案。 5.1.2 到库验收 依据物资采购合同、供货方送货单、质量保证书等,检查入库物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是否符 合验收要求,经质检部门检验并出具质检报告后再办理入库手续。不符合验收要求或存有质量问题,拒 绝入库。物资验收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报告本级民政主管部门。 5.1.3 物资交接 2 DB37/T 3140—2018 储备库主管与物资供应方(或承运方)办理交接手续,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5.1.4 卸货入库 组织装卸人员采用适当的设备或工具将物资放入相应的区域或货架,物资应摆放整齐、稳固,便于 维护、检查和出库。 5.1.5 信息处理 为入库物资建立标识卡和档案,填写《救灾物资入库登记表》(见附录A.1),编制《救灾物资入 库清单》(见附录A.2),及时更新物资台账并将相关信息输入库存管理系统(WMS)。 5.1.6 账务处理 财务部门根据储备库主管报送的《救灾物资入库清单》登记入账。 5.2 出库管理 5.2.1 出库准备 依据主管部门救灾物资调出通知安排物资出库,落实调出物资品种、规格、数量、送达目的地、时 间、对方联系人等。按照“用零存整、用旧存新”的原则准备出库物资。清点出库物资,将清点后的物 资安排人员装载。 5.2.2 信息处理 物资出库后,填写《救灾物资出库登记表》(见附录A.3),编制《救灾物资出库清单》(见附录 A.4),及时更新物资台账并将相关信息输入库存管理系统(WMS)。 5.2.3 物资发运 物资发运后及时清理现场,并将运载方式、承运商及联系方式、计划到达时间、物资品名、规格和 数量等信息通知物资接收方。物资发运情况在2个工作日内报告本级民政部门。 5.2.4 物资送达 承运商与物资接收方办理交接手续,物资接收方在《救灾物资出库清单》上签字盖章并负责交给发 运方储备库主管保管。 5.2.5 账务处理 财务部门根据储备库主管报送的《救灾物资出库清单》登记入账。 5.2.6 紧急情况 如遇紧急事件不能按正常手续出库时,可凭主管部门电话、传真件等发货,但必须在发货后3个工 作日内补办出库手续。 5.3 在库管理 5.3.1 储存 要求如下: a) 按物资类别和储存条件进行分区分类存放; 3 DB37/T 3140—2018 b) 物资存放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托盘、货架存放,不得直接置于地面; c) 物资应摆放整齐、稳固,便于维护、检查和出库; d) 库内区位、货架划分后应制作配置图,设置在储备库入口处; e) 进行存储区域、货架、货架相应货位编码; f) 储备库地面要求平整,满足各项物流作业需要; g) 储备库主通道宽度≥2.0 m,物资与墙面距离≥0.5 m,物资与照明设施距离≥0.5 m ; h) 满足 GB/T 24439-2009 中第 4 章的要求。 5.3.2 标识 对储存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来源(采购、调拨、捐赠、回收)、生产厂商、生产日期、入库 日期、保质期、存储区域名称、存储区域编号、货架及相应货位编号等设置相应的标识卡,可使用《物 资标识卡》(见附录B.1)、条码或射频识别标签。 5.3.3 信息 建立物资台账并利用库存管理系统(WMS)进行账目管理,每次出入库结束后及时更新库存信息。 5.3.4 维护 开展库存物资的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鼠、防虫、防污染等维护工作,定期进行巡查巡检, 确保库存物资安全并处于良好的储存环境。设备类物资应定期进行检查、调试、保养等工作,确保质量。 5.4 盘点管理 5.4.1 盘点周期 定期开展库存物资盘点工作,每季度至少盘点一次。 5.4.2 盘点内容 内容如下: a) 检查库存物资品种、规格、数量与账面是否一致; b) 检查库存物资有无超期保存、有无虫蛀鼠咬、有无霉烂变质等现象,必要时进行质量抽检; c) 物资盘点后,填写《救灾物资盘点明细表》(见附录 A.5)。 5.4.3 差异处理 要求如下: a) 当盘点出现差异时,由储备库主管和储备库管理员共同组织复盘,查明差异原因并在盘点表上 注明,将最终盘点明细表存档并报财务部门和本级民政主管部门; b) 按照本级民政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对库存账务做相应处理。 5.5 回收管理 5.5.1 基本要求 依据民政部《救灾物资回收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救灾物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 物资回收相关工作。 5.5.2 回收物资管理 4 DB37/T 3140—2018 要求如下: a) 物资使用地的民政部门是回收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 b) 回收物资管理参照 5.1、5.2、5.3、5.4 相关要求,填写《救灾物资回收登记表》 (见附录 A.6); c) 回收物资经维修、清洗、消毒和整理后进行单独存放,作为本级救灾物资储备; d) 物资回收工作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上级民政部门、财政部门报告备案。 5.6 报废管理 5.6.1 基本要求 严格按照《中央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山东省救灾物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物 资报废相关工作。 5.6.2 具体要求 要求如下: a) 由储备管理单位向本级民政部门提出报废申请,说明报废物资的品名、数量、价值、采购日期、 报废原因等; b) 委托质检部门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确认物资不符合质量要求时,填写《救灾物资报废登记表》 (见附录 A.7); c) 经本级民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报废; d) 报废物资处置的残值收入,全部上缴本级国库,无残值的应采取深埋或燃烧等办法进行处理; e) 及时更新物资台账并将相关信息输入库存管理系统(WMS)。 6 运维管理 6.1 岗位责任管理 6.1.1 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定人定岗,责任到人。 6.1.2 各岗位人员应树立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6.1.3 各岗位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6.2 库容库貌管理 6.2.1 维护库内环境卫生,定期通风,保持库内整洁、照明设施良好、各巷道(通道)畅通。做到货 架无灰尘、地面无杂物、门窗洁净、墙壁无蜘蛛网。 6.2.2 收发物资后应及时清理拆除的物资包装箱(袋、盒)等垃圾,不得滞留现场。 6.2.3 应做到库区内无垃圾,无杂草,道路无积水。 6.2.4 建立储备库保洁和卫生值日制度,宜每周集中清扫一次。 6.3 储存环境管理 6.3.1 6.3.2 6.3.3 6.3.4 6.3.5 6.3.6 采用除湿机、空调等设备合理控制库内温湿度,使库内温湿度保持在适宜物资储存的范围内。 库外温湿度较高时,应合理限制日常出入库的次数,必要时可进行封库。 每天上午、下午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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