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40 P 53 DB34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4/T 2932—2017 城市行道树整形修剪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city street-tree trimming and pruning 文稿版次选择 2017 - 09 - 15 发布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 - 10 - 15 实施 发 布 DB34/T 2932—20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农业大学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农业大学、蜀山区市政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芜湖绿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合肥景尚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胡剑峰、孟艳琼、胡文鑫、李炯、汪群、余本长、夏登龙、束道伦、任杰、李义勇、 许平、祝相策、李春涛、马元山、史全芬、翁磊、张琪。 I DB34/T 2932—2017 城市行道树整形修剪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行道树修剪一般性要求、修剪时间、季节与频度、修剪准备、修剪方法、常见树 形修剪、安全作业及修剪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行道树的整形修剪。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25 安全网 GB 6095 安全带 CJJ 75-19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LY 1691 林业机械 通用安全要求 3 整形修剪一般性要求 3.1 根据树木树龄、树种特性、主、侧枝间的生长空间及周围环境决定修剪强度和方法。同一路段, 同一树种,应通过修剪保持树高、枝下高、树冠、树形等要素基本一致。 3.2 市政道路行道树的枝下高不妨碍车辆通行,以 3~4 m 为宜。公园内园路或林荫路上的行道树木枝 下高不影响行人通行,枝下高≥2.5 m。 3.3 树冠高与树高应保持适当比例,树木冠高比控制在 1/2~2/3。 3.4 出现偏冠、倾斜、多头等情况是,应尽早修剪来调整。 3.5 行道树与架空线发生干扰时,应及时修剪。安全距离见表 1。 表1 树木与架空线的安全距离 安全距离 (m) 架空线 电力线 通讯线 水平距离 垂直距离 (m) (m) ≤10 KV ≥5 ≥3 35 KV~110 KV ≥10 ≥5 220 KV ≥15 ≥6 500 KV ≥20 ≥7 明线 ≥2 ≥2 电缆 ≥0.5 ≥0.5 1 DB34/T 2932—2017 3.6 3.7 4 交通路口、路灯和变压设备附近的行道树应符合 CJJ 75-1997 中 1.0.3.3 条和 6.1 条的要求。 靠近建筑物的行道树,对存在严重影响和存在安全隐患枝条应及时进行修剪。 修剪时间、季节与频度 4.1 4.1.1 4.1.2 4.2 修剪时间 初植行道树每年进行修剪,以扩大树冠,调整枝条方向,并考虑到建筑物的使用与采光。 补植行道树一年后要进行适当修剪,以扩大根、冠,防止倒伏。 修剪季节 4.2.1 落叶树整形修剪在秋季落叶后至春季发芽前进行;常绿树在秋季最后一次生长高峰和春季第一 次生长高峰之间进行修剪。 4.2.2 在秋冬季修剪后,春季适时进行抹芽。 ——冬季, 树体处于休眠状态,一般应整形修剪,减少养分消耗,促进冠形饱满。 ——春季,进行剥芽去蘖。 ——夏季,主要是对树木进行剥芽、去除根蘖和干蘖。必要时采取疏、截相结合的方法,改善冠内 通风条件,防止风倒和病虫害蔓延。 4.2.3 当树冠枝叶过密,适度疏除内膛的细弱枝和病弱枝。 4.2.4 灾害性气候,对倾倒、枝杈劈裂、折断树木及时就行相应修剪。实际工作中,各地区应结合当 地的气候特点进行相应的调整。 4.3 修剪频度 4.3.1 同一树种,在幼龄和成龄阶段,每年在休眠期修剪 1 次,生长期修剪 1~2 次。衰老阶段,每 2~3 年在休眠期修剪 1 次。 4.3.2 生长势和萌芽力弱成枝率低的树种,修剪量和修剪频率应适当降低,只进行轻度疏剪或短截。 5 修剪准备 5.1 观察 全面、细致地观察树木的生长情况和周边环境,根据其生长习性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工期、 岗位人员、机械设备、安全防护、场地清理等。 5.2 作业人员 上岗前,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岗位进行专业技能及安全生产培训;现场负责人负责统筹安排,协调 指挥。 5.3 修剪工具 选择油锯、手锯、高枝剪、枝剪、长梯、长杆、安全绳索等适当的工具、器械,达到安全、高效, 并对其进行检查、消毒。 5.4 2 修剪场地 DB34/T 2932—2017 应以不小于树冠投影面积的 1.5 倍作为封闭作业区域,设立明显的告示牌和安全警示线,每个封 闭作业区域须配备专职安全员。 6 修剪程序 6.1 应按照“一知、二看、三剪、四保护、五清理”的程序操作。 ——一知:参加修剪的全体人员,应明确修剪原则,知道操作规程、技术规范及特殊要求; ——二看:修剪前先绕树观察,对树木的修剪方法和修剪后的效果做到心中有数; ——三剪:根据不同树种的生态习性,按照因地制宜,因树修剪的原则,做到合理修剪; ——四保护:疏除大枝、粗枝时,应注意保护树体; ——五清理:修剪下来的枝条,及时清运,保证环境整洁。 6.2 应按照“自上而下、由外而内”的顺序来剪,即先看好树冠的整体应修成何种形式,然后由主干 上部自外向内逐渐向下修剪。 7 修剪方法 7.1 轻短截 剪去枝条全长的 1/3,刺激其下部多数半饱满芽的萌发,分散枝条养分,使枝条能产生更多中短枝, 易形成花芽。 7.2 中短截 剪到枝条中部或中上部饱满芽处(剪枝条长度 1/2),以达到某些弱枝复壮及各种花木培养骨干枝和 延长枝。 7.3 重短截 剪去枝条全长的 2/3。此种修剪方法刺激作用大,有利于弱树、老树、老弱枝的更新复壮。 7.4 极重短截 在枝条基部留 1~2 个休眠芽,其余全部剪去。 短截时应注意剪口与留芽的关系,斜切面与芽的方向相反,切面上端与芽端相齐,下端与芽腰部相 齐。 7.5 回缩 又称缩剪。即对多年生枝条短剪,多用于枝组或骨干枝的更新及紧缩树冠等。修剪时应做到稳、准、 快,过于粗壮的大枝应采取分段截枝法以防止劈裂,先用锯在粗枝基部的下方由下向上锯入 1/3,然后 再自上方在基部略前方处从上向下锯入 2/3,最后去除残桩。 7.6 疏枝 又称疏剪或疏删,即把枝条从基部剪除。疏剪能使枝条分布趋向合理匀称,改善树冠内膛的通风与 透光条件。 疏除修剪时,落叶树剪口应与着生枝干平齐,不留残桩,常绿树一般留 1~2 cm 残桩;如簇生枝 与轮生枝需全部疏除的,应隔年分次剪除。 3 DB34/T 2932—2017 7.7 伤枝 损伤枝条以削弱受伤枝条的生长势。 7.8 长放 又称甩放。利用单枝生长势逐年减弱的特性,对部分长势中等枝条长放不剪,保留大量的枝叶,便 于营养物质的积累,能促进花芽形成。 8 常见树形修剪 8.1 杯状整形 8.1.1 未定型树木 8.1.1.1 冬季一般选 3~5 个不同方向、分布均匀、与主干成约 45°夹角的枝条,留 0.8~1.2 m 短 截,剪口芽留在外侧,并处于同一水平高度。 8.1.1.2 翌年冬季,在主枝两侧萌生的侧枝中,选 3~4 个作为二级分枝,并在 1.0~1.5 m 处短截, 剪口芽仍留在枝条外侧,剪除直立枝、交叉枝等。 8.1.1.3 第三年修剪,冬季可剪去二级枝的 1/3,保留弱小枝为辅养枝,但长度不应超过强壮枝。 8.1.1.4 第四年之后,要进行一些常规性的修剪,去除病虫枝、交叉枝、直立枝等,4~5 年后即可形 成杯状形树冠。 8.1.2 已定型树木 8.1.2.1 剪除病弱枝、枯枝、残枝、交叉枝、重叠枝、根部萌蘖枝及分枝角度过小的枝。 8.1.2.2 适度保留分布均匀的内膛枝,疏除密生枝、细弱枝、直立枝,以促发侧生枝。 8.1.2.3 树冠树势不平衡时,对过高、过长部分的枝干应进行回缩修剪。 8.1.2.4 生长期易偏冠的树木,应对避风面的粗枝进行修剪。 8.1.2.5 生长季节应尽早抹去树干上萌条。树枝稀疏或缺口处,应多保留新枝。 8.1.2.6 对于衰弱老龄树木,应采用壮枝重剪短留,弱枝轻剪长留。选择剪口枝时,应使其保持合适 的生长方向。 8.2 开心型整形 8.2.1 未定型树木 8.2.1.1 第一次定型选 3~5 个方向不同、分布均匀的侧枝,进行短剪,其余枝条全部剪除。 8.2.1.2 第二年秋冬季,第二次定型修剪,每侧枝留 2~3 个次级侧枝,使其向四个方向斜生,长 0.3~ 0.5 m 时,进行短截。 8.2.1.3 第三年萌发后,每枝继续保留 2~3 个分布均匀的三级侧枝,并抹芽。3~5 年后即可成型。 8.2.2 已定型树木 修剪方法同 8.1.2。 8.3 自然式有中央领导枝整形 8.3.1 4 未定型树 DB34/T 2932—2017 8.3.1.1 修剪时应注意保护中央领导枝,使其顶端向上直立生长。主干顶端如损伤,应选择 1 个直立 向上生长的枝条或在壮芽处短截,抹去其下部的侧芽待抽发新枝代替主枝,避免形成多头现象。 8.3.1.2 针叶树应剪除基部垂地枝条,随树木生长可根据需要逐步提高分枝点,并保护主尖直立向上 生长 8.3.1.3 阔叶树冬季以疏剪为主。修剪时应保持树冠与树干的适当比例,一般树冠高占 3/5,树干(分 枝点以下)高占 2/5,在快车道旁的分枝点高至少应在 3.0 m 以上。最下层的三大主枝上下位置要错 开,方向均称,角度适宜。要及时剪掉三大主枝上最基部贴近树干的侧枝,并选留好三大主枝以上枝条, 使其呈螺旋形向上排列,萌生后逐步形成圆锥状树冠。 8.3.2 已定型树木 修剪方法同 8.1.2。 8.4 自然式无中央领导枝树形 8.4.1 未定型树木 选用主干性不强的树种,分枝点高度一般为 2.0~3.0 m,在分枝点附近留 5~6 个主枝,保持各 层主枝间较小间距,使其自然长成卵圆形或扁圆形的树冠。 每年主要修剪密生枝、枯死枝、病虫枝和伤残枝等。 8.4.2 已定型树木 修剪方法同 8.1.2。 9 安全作业 9.1 高空作业人员:应装备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等必要的劳动保护工具,应符合 GB 6095 安全带 和 GB 5725 安全网等行业要求。 9.2 机械操作人员:应检查机械安全系数,应符合 LY 1691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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