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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40 CCS B 65 长 DB2201 春 市 地 方 标 准 DB 2201/T 7—2021 珍稀园林植物群落养护管理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onservation and management of rare garden plant communities 2021- 01-15 发布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01-30 实施 发 布 DB2201/T 7—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长春市园林规划研究院提出。 本文件由长春市林业和园林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长春市园林规划研究院、长春市标准研究院(长春市WTO/TBT咨询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作超、高华、方雷、高红云、李晓微、何瑶、金萍、高杨、路光、刘峭、林 月婷、米波、张兰、李宇。 I DB2201/T 7—2021 珍稀园林植物群落养护管理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珍稀园林植物群落养护、管理、档案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规划区域内珍稀园林植物群落日常养护的管理,长春市其他区域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51168 城市古树名木养护和复壮工程技术规范 CJJ/T 91-2017 风景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CJJ/T 91-2017 界定的术语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珍稀园林植物群落 Rare Garden plant community 一定区域内,人工模仿自然植物群落栽植并符合植物生态习性的植物群体。群落形成时间50年以上, 含有丰富的古树名木后备资源,及能够生长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对园林生态与绿化景观具有重要 意义的园林植物群体。 3.2 古树名木 historical tree and famous tree 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树木,珍贵稀有的树木,具有历史、文化、科研价值和重要纪念意义等树木的 统称。 [来源:CJJ/T 91-2017,7.3.8] 3.3 古树名木后备资源 historical tree potential resources 树龄在50年以上、100年以下的树木。 3.4 古树名木后备资源复壮 rejuvenation of old tree 对生长势衰弱的古树后备资源采取相应的措施,以恢复生理机能和促进生长态势的活动。 3.5 养护 maintenance 为保持珍稀园林植物群落健康生长,对其自身及周围环境所采取的保养维护技术措施。 3.6 1 DB2201/T 7—2021 地被植物 ground cover plant 用于覆盖地面的密集、低矮、无主枝干的植物。 [来源:CJJ/T 91-2017,7.3.5] 3.7 攀缘植物 tendril climber plant 能缠绕或依靠附属器官攀附他物向上生长的植物。 [来源:CJJ/T 91-2017,7.3.6] 4 养护 4.1 4.1.1 4.1.2 4.2 基本要求 珍稀园林植物群落应减少人工干预。 古树名木的养护及复壮应按照 GB/T 51168 的规定执行。 修剪 4.2.1 清除整理无用枯死枝叶、断枝、劈裂枝、病虫枝,加强珍稀园林植物群落通风。能够体现自然 风貌、无安全隐患的枯枝应防腐处理后予以保留。 4.2.2 树木长势衰弱的应及时疏花疏果,减少树体养分消耗。 4.2.3 应力求创伤面最小,伤口应及时保护处理,选择具有防腐、防病虫、有助于愈合组织形成、且 无害的伤口愈合敷料,并定期检查伤口愈合情况。 4.3 4.3.1 4.3.2 4.4 排水 雨季前应做好防涝排水、防止水土流失、护根护坡等保护措施。 珍稀园林植物群落应有完整的排水系统,暴雨后应及时排除树木周围的积水。 浇水 4.4.1 土壤干旱缺水,应及时进行根部缓流浇水,浇足浇透,不应使用喷灌,灌溉用水应不低于 GB 3838-2002 第 3 章中 V 类水质的要求。 4.4.2 土壤含水量大,影响根系正常生长时,应采取排涝措施。 4.5 清洗 4.5.1 按实际情况需要,对路边、工地旁及叶质纤薄易受日灼的树木宜加强叶面冲洗,减少叶面的灰 尘杂物,防止病虫害发生。 4.5.2 叶面冲洗应避开正午高温。 4.5.3 叶面冲洗时,应同时进行根外施肥和灌溉。 4.5.4 阔叶树宜在立夏后(5 月份)进行叶面冲洗;针叶树宜在清明后(4 月份)进行叶面冲洗;每年 冲洗工作应在上冻前结束。 4.5.5 叶表面分泌粘液的树木(如黑皮油松),可用药枪等进行冲洗。 4.5.6 向常绿树树冠喷水,清除叶面落尘和部分害虫越冬代卵或幼虫。 4.6 2 复壮 DB2201/T 7—2021 4.6.1 检查地上的支撑、加固、拉纤、围栏等保护设施,加固树体支撑、及时填充树洞并封堵,做好 润滑、防腐等维护工作。 4.6.2 根据生长情况,结合复壮沟和地面打孔、挖穴等技术进行中耕松土。 4.6.3 雨季前护根、护坡等保护措施应包含以下内容: a) 生长于平地的古树名木后备资源,裸露地表的根应加以保护,防止践踏; b) 生长于坡地且树根周围出现水土流失的古树名木后备资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适于长 春市生长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参见附录 A)应砌石墙护坡,填土护根,护墙高度、 长度及走向依据地势而定; c) 生长于河道、水系边的古树名木后备资源,应根据周边环境用石材、木桩等进行护岸加固,保 护根系。 4.6.4 生长势衰弱的可在十月下旬按照计划实施地上地下保护复壮工作。 4.6.5 结合土壤和树木分析结果,对生长势弱的进行配方施肥,以适量腐熟有机肥为宜,根施肥料应 经过充分腐熟,必要时可采取叶面喷肥方式。 4.7 防护 4.7.1 4.7.2 4.7.3 4.7.4 4.7.5 4.7.6 4.7.7 保护树干防止日灼,宜在主干西晒侧捆绑草绳、麻袋片或临时涂白等。 树体有外伤的,应进行消毒、防腐保护处理。 做好珍稀园林植物群落的环境卫生及其周围的安全防火工作。 不利于珍稀园林植物群落生长的植物(如灌木、地被、攀缘植物等),应及时修剪拔除。 发现死树及时清理,对群落内生长过密的树木及时移植。 珍稀园林植物群落内不应铺设与植物生长无关的景观道路,破坏生态环境。 应对珍稀园林植物群落进行围圈保护。 4.8 地被植物养护 4.8.1 4.8.2 4.8.3 天气干旱、土壤干燥时,应根据不同品种适时、适量进行灌溉。 地被植物的冲洗应按照 4.5.1、4.5.2 的规定执行。 发现枯死地被应及时补植,补植的品种、规格宜与原来植株相同。 4.9 有害生物防治 4.9.1 应根据植物生长特点,科学有效的进行有害生物防治。 4.9.2 有害生物防治应包括以下四种方法: a) 生态防治方法:通过改变、恶化或消除有害生物生存繁殖场所的生态环境条件,降低环境容纳 量,减少或控制环境有害生物。 b) 物理防治方法:通过利用器械、工具的方法捕获或杀灭有害生物。 c) 化学防治方法:用化学药剂毒杀有害生物。 d) 生物防治方法: 1) 通过生物捕食环境中的有害生物; 2) 通过微生物或其代谢产物对有害生物具有毒杀致死作用。 5 管理 5.1 避让保护 3 DB2201/T 7—2021 5.1.1 珍稀园林植物群落保护范围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 2 m,保护范围和空间不足的,应在城市建设 和改造中予以调整完善。 5.1.2 保护范围内,地上不应挖坑取土、动用明火、排放烟气废气、倾倒污水污物、修建建筑物或者 构筑物等。 5.1.3 保护区外的建设项目,施工可能影响珍稀园林植物群落正常生长的,应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 告,建设单位应根据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保护要求实施保护。 5.1.4 各类生产、生活设施,应避开珍稀园林植物群落。 5.1.5 保护范围内,地下不应动土。 5.1.6 因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确需在保护区内施工的应满足: a) 应当征求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b)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的保护要求实施保护。 5.1.7 因市重大工程项目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移植的应满足: a) 应当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b) 建设单位应承担古树名木后备资源移植和移植后五年内的养护及费用。 5.1.8 房屋拆迁范围内有珍稀园林植物群落的,建设单位应先报行政主管部门后,按要求实施保护。 5.2 自然灾害防护 5.2.1 应急预案 5.2.1.1 辖区内的珍稀园林植物群落,管护责任单位应自主或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协调、指导下,制 定防范各种自然灾害危害的应急预案。 5.2.1.2 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应急响应机制,细化具体流程,并按照预案要求及时、主动采取防范措施。 5.2.2 雷电防护 5.2.2.1 5.2.2.2 5.2.2.3 5.2.3 雪灾防护 5.2.3.1 5.2.3.2 5.2.3.3 5.2.4 5.3.1 5.3.2 5.4 4 冬季暴雪时,应及时去除树冠上会给树木造成损害的积雪。 不应在保护范围内堆放含融雪剂的积雪。 冬季应安装挡雪板、挡雪布等防雪设施,对街路两侧珍稀园林植物群落实施防护。 强风防护 5.2.4.1 5.2.4.2 5.2.4.3 5.3 有雷击隐患的古树名木后备资源,应安装防雷电保护装置。 管护责任单位应在雨季前检查防雷电设施,必要时请专业部门进行检测、维修。 遭受雷击的应及时对损伤部位进行保护处理。 根据当地气候特点和天气预报,适时做好强风防范工作,防止整体倒伏或枝干劈裂。 有劈裂、倒伏隐患的应及时进行树体支撑、拉纤、加固。 应及时维护、更新已有支撑、加固设施。 人员管理 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和工作经验。 建立技术培训制度,对各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管理责任制 DB2201/T 7—2021 5.4.1 珍稀园林植物群落行政主管部门应按属地管理原则,确定管护责任单位,并签订《珍稀园林植 物群落名录》(参见附录 B)。 5.4.2 管护责任单位应根据实际状况,制定日常养护管理计划,落实养护管理措施,并做好日常养护 管理记录,《珍稀园林植物群落日常养护管理记录表》(参见附录 C)。 5.4.3 管理单位应根据辖区珍稀园林植物群落分布情况,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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