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授权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法规和规章 在厦门经济特区实施的决定 1994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福建省袁启彤等36名全国人大代表在 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授权厦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厦门市政府分别制定 法规和规章的议案,决定授权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经济特区的具体 情况和实际需要,遵循宪法的规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制定法规,在厦门 经济特区实施,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备案;授权厦门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并在厦门经济特区组织实施。 (总153)·2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授权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法规和规章 在厦门经济特区实施的决定 1994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福建省袁启彤等36名全国人大代表在 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授权厦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厦门市政府分别制定 法规和规章的议案,决定授权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经济特区的具体 情况和实际需要,遵循宪法的规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制定法规,在厦门 经济特区实施,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备案;授权厦门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并在厦门经济特区组织实施。 (总153)·2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授权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法规和规章 在厦门经济特区实施的决定 1994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福建省袁启彤等36名全国人大代表在 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授权厦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厦门市政府分别制定 法规和规章的议案,决定授权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经济特区的具体 情况和实际需要,遵循宪法的规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制定法规,在厦门 经济特区实施,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备案;授权厦门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并在厦门经济特区组织实施。 (总153)·2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授权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法规和规章 在厦门经济特区实施的决定 1994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福建省袁启彤等36名全国人大代表在 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授权厦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厦门市政府分别制定 法规和规章的议案,决定授权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经济特区的具体 情况和实际需要,遵循宪法的规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制定法规,在厦门 经济特区实施,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备案;授权厦门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并在厦门经济特区组织实施。 (总153)·2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授权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法规和规章 在厦门经济特区实施的决定 1994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福建省袁启彤等36名全国人大代表在 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授权厦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厦门市政府分别制定 法规和规章的议案,决定授权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经济特区的具体 情况和实际需要,遵循宪法的规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制定法规,在厦门 经济特区实施,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备案;授权厦门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并在厦门经济特区组织实施。 (总153)·2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授权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法规和规章 在厦门经济特区实施的决定 1994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福建省袁启彤等36名全国人大代表在 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授权厦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厦门市政府分别制定 法规和规章的议案,决定授权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经济特区的具体 情况和实际需要,遵循宪法的规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制定法规,在厦门 经济特区实施,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备案;授权厦门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并在厦门经济特区组织实施。 (总153)·2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授权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法规和规章 在厦门经济特区实施的决定 1994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福建省袁启彤等36名全国人大代表在 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授权厦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厦门市政府分别制定 法规和规章的议案,决定授权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经济特区的具体 情况和实际需要,遵循宪法的规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制定法规,在厦门 经济特区实施,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备案;授权厦门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并在厦门经济特区组织实施。 (总1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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