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6·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六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 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5年12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 次会议决定: 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 止。 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业税条例》议案的说明 2005年12月2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积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议案 我受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委托,现对 作如下说明: 2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6·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六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 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5年12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 次会议决定: 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 止。 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业税条例》议案的说明 2005年12月2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积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议案 我受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委托,现对 作如下说明: 2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6·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六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 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5年12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 次会议决定: 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 止。 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业税条例》议案的说明 2005年12月2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积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议案 我受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委托,现对 作如下说明: 2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6·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六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 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5年12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 次会议决定: 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 止。 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业税条例》议案的说明 2005年12月2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积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议案 我受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委托,现对 作如下说明: 2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6·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六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 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5年12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 次会议决定: 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 止。 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业税条例》议案的说明 2005年12月2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积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议案 我受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委托,现对 作如下说明: 2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6·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六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 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5年12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 次会议决定: 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 止。 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业税条例》议案的说明 2005年12月2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积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议案 我受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委托,现对 作如下说明: 2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6·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六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 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5年12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 次会议决定: 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 止。 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业税条例》议案的说明 2005年12月2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积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议案 我受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委托,现对 作如下说明: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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