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
火法冶炼工
(初审稿)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6-15-07-02
炭素成型工
(2022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2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
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
家,制定了《炭素成型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严格按照《国
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
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炭素成型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了规范
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
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
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
——根据科学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
的需要。
——顺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细化了炭素成型工从业人员的相关基础知
识要求和技能要求,强化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三、本《标准》由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和实际工作
者共同完成。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为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参与起草单位为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要起草人有:高晓兵、
曹红亮、孔旭东、马万胜、赵旭年、王少辉、闫晓宁。参与起草人有:张铮、陈
昪。
四、本《标准》主要审定单位有: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中国3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抚顺铝业有限公司、洛阳万基炭素有限公司、洛阳龙泉天松碳素有限公司、中国
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青海桥头铝电
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主要审定人员有:农世富、黄喜娥、岑永飞、孙传杰、关文斌、李发玉、邹敬锋、
曹阳、郭宝航、董洪伟、仲桂英、李春海、叶松波、丁宏涛、王来生、李波、张
国保、郑建忠、谢承杰、王南。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葛恒双、张灵芝等专家,以及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铝业
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包头铝业有限公
司、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抚顺铝业有限公司、洛阳万基炭素有限公司、
洛阳龙泉天松碳素有限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云南源鑫炭素
有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嘉峪关
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北京诺斐释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
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45炭素成型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22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炭素成型工①
1.2职业编码
6-15-07-02
1.3职业定义
操作原料处理、成型等设备,将炭素原料加工成炭素生制品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其中,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区分为三个工种,分别为:
炭素配料工、炭素混捏工、炭素压型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不区分工种。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高温、粉尘、噪声、沥青烟气。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般智力、表达能力、计算能力;有一定的空间感和形体知觉;手指和
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8培训参考学时
①本职业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工种:炭素配料工、炭素混捏工、炭素压型工。6五级/初级工4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60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80标准学
时,二级/技师100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120标准学时。
1.9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9.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②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
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
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②相关职业:炭素煅烧工、炭素焙烧工、铝电解工、工业废水处理工、工业废气治理工等,
下同。
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工艺等技工院校专业,有色金属冶炼、有色装
备运行与维护等中职院校专业,有色冶金技术、有色冶金设备应用技术等高职院校专业,冶
金工程、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科学等本科院校专业,下
同。7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
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
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
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
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
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9.2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
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
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
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8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
以上者为合格。
1.9.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2
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0,且考评人员为3
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
1.9.4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考核时间:五级/初级工不少于30min,
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不少于40min,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50min;
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15min。
1.9.5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或计算机机房进行;技能考核在工作场所或模拟工
作场所进行,并应具备满足鉴定所需的装备、工具、劳保用具和安全设施;综合
评审在配备必要设备的场所进行。
6-15-07-02 炭素成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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