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6-04-05-00
非织造布制造工
(2022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
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
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工业和
信息化部委托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非织造布制造工国家
职业技能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严格按照《国
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
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非织造布制造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
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
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
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三、本《标准》起草单位有: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东纶科技实业有
限公司、广东必得福医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路先非织造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德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德里茨(中国)有
限公司、浙江金三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永信非织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南海
南新无纺布有限公司、天鼎丰控股有限公司、晋江市兴泰无纺制品有限公司、浙
江朝隆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恒天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超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大连华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瑞源非织造布有限公司、山东
恒鹏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江苏盛纺纳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蓝天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上海纺织建筑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有:李桂梅、吴伟、罗俊、黄景莹、李昱昊、金银山、
沈明荣、任建永、石中秋、罗海涛、王国华、康桂田、张军、刘志涛、刘双营、3车美华、马德勋、镇垒、曹松亭、张静、叶锡平、陈致帆、朱云斌、谢敬伟、金
平良、杨森、项伟、安茂华。
四、本《标准》审定单位有: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行业职业技能鉴定
指导中心、东华大学、天津工业大学、杭州路先非织造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精发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天鼎丰控股有限公司、南海南新无纺布有限公司、中国恒天
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华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蓝天环保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东纶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中国纺织科学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京兰非织造布
有限公司、纺织人才交流培训中心、际华三五二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审定
人员有:李陵申、孙晓音、靳向煜、钱晓明、张芸、陈立东、聂松林、胡芳、崔
彦昭、刘玉军、姜川、曾世军、张孝南、安浩杰、崔渊文、韩丽娜、阳建军。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
心张灵芝及纺织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以及司徒元舜、江南大学邓
炳耀、阜宁县阜城街道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自公布之
日起施行。1非织造布制造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22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非织造布制造工①
1.2职业编码
6-04-05-00
1.3职业定义
操作针刺、水刺、纺粘等设备,生产非织造布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
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其中,梳理针刺非织造布制作工(A)、梳理水刺非织造布制作工(B)、梳
理热轧非织造布制作工(C)、梳理热风非织造布制作工(D)、纺粘/熔喷热轧非
织造布制作工(E)、纺粘针刺非织造布制作工(F)、湿法水刺非织造布制作工
(G)、梳理化学黏合非织造布制作工(H)、梳理缝编非织造布制作工(I)设五
个等级。非织造布卷绕分切工(J)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
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部分区域噪声、高温。
①本职业包含梳理针刺非织造布制作工、梳理水刺非织造布制作工、梳理热轧非织造布制作
工、梳理热风非织造布制作工、纺粘/熔喷热轧非织造布制作工、纺粘针刺非织造布制作工、
湿法水刺非织造布制作工、梳理化学黏合非织造布制作工、梳理缝编非织造布制作工、非织
造布卷绕分切工10个工种。21.6职业能力特征
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听觉、嗅觉正常,无色盲、色弱。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8培训参考学时
五级/初级工不少于20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不少于160标准学时,三级/
高级工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1.9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9.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②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
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①相关职业:开清棉工、纺织纤维梳理工、纺丝工、化纤后处理工、印花工、印染后整理工、
制浆工、造纸工、纸张整饰工,下同。
②本专业:现代非织造技术、非织造材料与工程,下同。
③相关专业:纺织技术与服务、现代纺织技术、现代纺织工程技术、数字化染整技术、纺织
材料与应用、纺织机电技术、纺织品检验与贸易、现代造纸工艺、现代造纸技术、现代造纸
工程技术、纺织工程、轻化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等专业,下同。3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
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
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
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
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
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
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9.2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
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
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
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
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
以上者为合格。
1.9.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4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2
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5,且考评人员为3人
(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
1.9.4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考核时间:五级/初级工不少于60min,
四级/中级工以上不少于10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15min。
1.9.5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考核在生产现场、生产试验线或培训基
地进行,技能考核场所应通风良好、光线充足和安全措施完善。
6-04-05-00 非织造布制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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