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120.99
CCSA00
T/SZS3068—2023团体标准
“圳品”品牌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forZHENPINbrandmanagement
2023-08-07发布 2023-08-07实施
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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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ZS3068—2023
II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深圳市品牌建设促进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鹏、王科、古志华、珠娜、刘彦岷、赵云龙、李文莉、李昊、李欢、廖钊梅、
王晓娅、郭靖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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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圳品"品牌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圳品”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工作战略、工作原则、运营管理、保障与提升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圳品”品牌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39654品牌评价原则与基础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圳品ZHENPIN
企业自愿申报,符合供深食品标准体系要求,经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评价并授权使用“圳品”品
牌标识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
3.2
品牌brand
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名称、用语、符号、形象、标识、设计及其组合,用于区分产品、服务和
(或)实体,或兼而有之,能够在利益相关方意识中形成独特印象和联想,从而产生经济利益(价值)、
社会效益(价值)。
[来源:GB/T39654—2020,3.1,有修改]
4总则
4.1应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开展“圳品”相关方管理和服务工作。
4.2应按照“圳品”标准及相关规定开展“圳品”品牌管理工作,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保持创新性、
前瞻性、合理性和实用性。
4.3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维护“圳品”品牌形象。
4.4应采用先进的管理模式,持续符合“圳品”相关文件的要求,保证产品品质稳定,提升品牌影响
力。
5工作战略
基于“圳品”工作内外部环境及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确立“保障食品安全、拉动产业发展、促进
乡村振兴、构建美好生活”的品牌战略目标与定位。
6工作原则
以标准体系为基础,以技术标准为依据,以公开透明为原则,以基地控制为前提,以体系评价为保
障,以“圳品”标识为形象,以风险预警为手段,以信息平台为支撑,以品牌提升为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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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运营管理
7.1运营机制
以供深食品标准工作委员会为统筹管理机构,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为运营管理机构,评价机构、
检测机构、检查机构为技术支撑机构,企业为申报主体的“圳品”运营机制。
7.2支撑体系
遵循系统性、先进性、科学性、开放性原则,基于品牌战略规划,构建以标准体系为基础依据,以
评价体系为方法手段,以监督体系为保障措施的“圳品”三大支撑体系。其中:
——“圳品”标准体系:即“供深食品标准体系”,在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框架下,对标国际及发达
地区标准,结合深圳市居民膳食结构、经济发展水平及食品安全风险管理需要,以质量标准、
源头与过程管理标准为重点,构建的绿色健康的食品标准体系;
——“圳品”评价体系:以源头管理与风险防控为核心原则,按照供深食品标准体系要求,对自愿
申报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开展合格评定的过程,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管控;
——“圳品”监督体系:以全链条风险防控为原则,采用内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多措并举、
科学严谨、多方参与的监督体系。
7.3机构与职责
7.3.1统筹管理机构
供深食品标准工作委员会作为统筹管理机构,依据《供深食品标准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定》等相关要
求,履行对候选产品审定,对“圳品”工作监督的工作职责。
7.3.2运营管理机构
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作为运营管理机构,依据《供深食品标准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定》等相关要求,
履行“圳品”运营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确保建立的运营机制得到实施和保持;
——“圳品”标准化文件发布;
——“圳品”评价、检测、监督检查等工作管理;
——“圳品”培育、宣传、推广;
——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7.3.3技术支撑机构
经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遴选,符合“圳品”工作的相关规定,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技术机构,
包括评价机构、检测机构、检查机构等,支撑“圳品”评价、检测、监督检查等工作开展。
7.4工作程序
一般工作程序包括:标准化文件研制、企业申报、文件审核、现场评价、技术审查、专家评审、工
作委员会审定、发证赋标、监督检查。
7.4.1标准化文件研制
根据《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基础,对标
国际及发达地区标准,结合深圳实际,聚焦种养殖、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开展“圳品”标准化文
件的研制,涵盖产品、基地环境、产品追溯、物流运输、检验检测、风险交流、品牌培育、宣传教育等
方面的团体标准及规则文件等。
7.4.2企业申报
企业根据“圳品”申报指南的相关要求通过“圳品”评价及管理系统提交申报材料,经深圳市深圳
标准促进会形式审核后满足要求的,由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正式受理。形式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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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和有效性等;
——申报主体和相关企业的信用情况。
7.4.3文件审核
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委派评价机构对已受理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重点包括:企业资质,
体系认证、产品认证相关情况,种养殖、生产及加工及追溯等文件。
7.4.4现场评价
文件审核通过后,评价机构依据“圳品”标准、评价规则文件相关要求,遵循公正公开、客观独立、
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开展现场符合性评价,包括认证资质保持和运行情况,种养殖、
生产加工等关键环节管控和记录情况、产品符合性情况等,形成评价档案提交至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
7.4.5技术审查
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对评价机构提交的评价档案进行技术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7.4.6专家评审
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根据“圳品”评价规则文件相关要求,对技术审查通过的候选产品组织召开
专家评审会,对“圳品”评价情况进行评审,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由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上报至供
深食品标准工作委员会。
7.4.7工作委员会审定
供深食品标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依据《供深食品标准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定》等相关要求组织召开“圳
品”产品审定工作会议,听取“圳品”评价工作报告,根据产品评价、现场审核、专家评审等环节资料
的完整性、规范性、有效性,对每个候选产品出具审定意见。
7.4.8发证赋标
候选产品经供深食品标准工作委员会批准后,由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公告与授予“圳品”评价证
书,并可依据相关规定使用“圳品”证书和品牌标识。
7.4.9监督检查
检查机构依据“圳品”标准、监督检查规则文件等相关要求,对获证产品、获证组织、基地或加工
厂等全流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评价机构、检测机构运行管理等情况开展的符合性检查。根据《“圳品”
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与应用。
8保障与提升
8.1标识管理
8.1.1“圳品”标识的组成要素包括徽标、标准底色、底纹与字体等。
8.1.2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从“圳品”标识的使用要求、变更管理、撤销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开
展管理工作。
8.2宣传推广
根据“圳品”品牌发展需求,结合实际,选择适宜的推广渠道,达到提高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忠
诚度的目的。宣传推广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培训、会议、展会、发布会、广告及宣传物料等。
8.3服务水平提升
8.3.1建立完善的“圳品”服务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及应对措施。
8.3.2对“圳品”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培训、考核,优化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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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3提供差异化、多样化的服务以提升“圳品”相关方体验。
8.3.4对服务水平进行评价并不断改进,适应“圳品”品牌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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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参考文献
[1]SZS.PR.OR-2019-001供深食品标准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定
[2]SZS.AD.EM-2022-006“圳品”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3]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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