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 2866—2011 爬行动物检验检疫监管规程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procedure for reptiles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2011-05-31发布 2011-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SN/T2866—201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山西出人境检验检 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仍瑞、孙福泉、黄元成、叶正青、廉慧锋。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I SN/T 2866—2011 爬行动物检验检疫监管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境爬行动物检验检疫监管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境爬行动物检验检疫监管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8088出人境动物检疫采样 3报检和单证审核 3.1报检 3.1.1货主或其代理人在爬行动物进境前,向人境口岸和指运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填写《入境货物报 检单》。 《野生动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进出口野生动物植物商品目录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内非国 家濒危爬行动物应提供当地主管部门核发的《野生动物充许进出口证明书》,报检时核查正本并保留复 印件交检验检疫局留存。 3.2单证审核 3.2.1核对报检的进境爬行动物的种类、品种数量、输出国家和地区及合同/信用证、发票、提运单等 是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以下简称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相符,《进境动植物 检疫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核对《动物检疫证书》输出国官方检疫部门的兽医官签字,核对输出国官 方检疫部门的印章。《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对《动物检疫证书》的内容有特殊条款说明的,应核对《动 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要求。 3.2.2进境野生爬行动物《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不得分批核销。禁止进口或禁止以商业贸易为目的进 出境证明书》,报检时核查正本并保存复印件交检验检疫局留存。 3.2.3输人国或我国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境爬行动物养殖场、中转场有注册登记或备案要求的,应建 立符合规定的隔离场、中转场。并经现场核查符合相关要求。 4准备工作 4.1查阅相关双边协定(议定书、检疫备忘录)和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检疫要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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